各五酯胶囊销售客户:
为使我公司生产的五酯胶囊(11.25mg×24粒、11.25mg×36粒)更加有利于生产和运输,我公司将从151109批次开始进行以下变更:
1、取消纸盒内的铝袋。
2、11.25mg×24粒规格的五酯胶囊,外包装纸盒由原来的116mm×70mm×19mm变更为106mm×70mm×15mm。外包装箱由原来的420mm×370mm×255mm变更为385mm×340mm×235mm。
3、11.25mg×36粒规格的五酯胶囊,外包装纸盒由原来的120mm×72mm×24mm变更为106mm×70mm×19mm。外包装箱由原来的520mm×380mm×265mm变更为410mm×380mm×235mm。
4、说明书由原来的彩印卡片变更为黑白普通纸,尺寸大小不变。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注册省局备案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www.scfda.gov.cn/CL2434/82602.html),以上变更均无须药监局备案批准。
为此给大家带来销售上的不便非常抱歉。烦请大家做好对下游客户和患者的解释工作。感谢各位客户多年来对我公司及产品的支持和厚爱!
特此通知。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4日